已向成都市锦江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失业金,未发放
网友: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提供的身份信息,经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查询,锦江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已审核通过了您的失业补助金申请。从2023年1月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发放您的失业补助金。2023年1月10日16时26分,锦江区人社局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