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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射洪县退伍军人医保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06 08:18 已回复

您好,父亲为退伍军人,有射洪县重点优抚对象证,也由民政购买了新农合,现在在成都城南金华医院住院治疗,后续还将在华西医院进行手术,关于此种情况,父亲的医保政策是怎么样的呢?该如何报销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06 11:05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1 11:47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网上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市退役军人局重点优抚对象,医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符合政策内的剩余部分)按30%进行医疗补助,携资料到户籍地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申请即可。2、重点优抚对象在医保方面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根据遂府办函〔2021〕63号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政策如下:(一)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报销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无等级乡镇卫生院300元;一级及无等级医院400元;二级乙等医院500元;二级甲等医院600元;三级乙等医院700元;三级甲等医院800元;住(转)市外医院1000元。(二)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为:三级甲等医院55%;三级乙等医院60%;二级甲等医院65%;二级乙等医院70%;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无等级乡镇卫生院90%;住(转)市外医院4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6194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大病起付标准为8097元,此起付标准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分段赔付比例16194元以上3万元(不含)以下赔付比例为60%;3万元(含3万元)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赔付比例为70%;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赔付比例为80%;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赔付比例为90%,一年内最高赔付不设封顶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起付线降低50%,且在各分段赔付比例基础上提高5%进行赔付,一年内最高赔付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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