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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关于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若干意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05 21:10 已回复

春节期间应当让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是中华民族传统佳节,燃放烟花爆竹也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习俗?我不知道你们有多大的胆子敢禁止传统习俗?别扯什么污染,要说污染那些化工企业怎么不去关,那些化工企业有没有排污处理设备,设备有没有合规,恐怕只有天知道吧。老百姓放个鞭炮你们就闹麻了,人民日报这样的央媒都呼吁放鞭炮,不晓得你们成都市政府在那特立独行给哪个看,尊重人民意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01 11:5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大保支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咨询成都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并且电话告知市民,请解答。
二、处理情况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管管理部门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您可在发现这类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联系人:蔡正龙 联系电话:86407376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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