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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求助】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离职不给工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05 20:14 已回复

本人在成都特隆美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上班,属于试用期,我与2022年12月24日向部门领导提出离职。我与2022年12月29日未到工公司上班。今日人力资源部短信通知我内容如下:2022年12月29号到至今未上班且无任何请假和说明。目前您的行为已经构成旷工,请及时返岗。根据公司考勤及员工过失相关管理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人员公司将按规定进行旷工处罚及无偿辞退。如您拒不返岗,公司将按照自动离职处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资待遇也将暂不发放,待您完善相关手续和结算后进行。请您尽快到公司处理相关手续。特此通知。
我就想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提出离职之后我4次请部门领导签字都未批准非要等半个月才批准,当初公司培训的时候给我说的试用期提出离职提前3天。请假走钉钉也不批准。工资也没有。马上快过年了。请相关部门领导关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1 10:45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区人社局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交由行政执法科具体核实处理,请您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办理时限: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者如需咨询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也可拨打劳动保障电话咨询热线12333。若用人单位侵害您个人合法权益,可向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科投诉举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区人社局行政执法科投诉举报电话:89397853。
区仲裁委申诉电话:89396012。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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