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区棕竹街5号院(竹苑)3栋1单元102号,非法将住宅改为群租房,把房屋改为各种各样的单间或套间,私自改变增加燃气设备,电表,水表装进各房间,且不知道安装这些水表电表天然气管道有无备案,万一发生燃气泄漏,火灾后果不敢想,室内空间狭小,也无消防设施,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以上投诉,望处理!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玉林街道办事处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玉林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就您反馈棕竹街5号院(竹苑)3栋1单元101号私自改建存在安全隐患及短租的问题,棕北社区工作人员已联系辖区民警、街道安巡站对其上门核实,若情况属实将督促业主整改。2.现场查看时暂未发现拆改燃气管道等情况,该处厨房均已封闭,暂未发现燃气泄漏的情况;关于房屋内部的消防设施的问题,根据《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住宅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可由住宅的出租人或承租人自行配备。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月6日14:00,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悉。
武侯区人民政府玉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