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都区 » 耕保金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咨询】耕保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04 17:31 已回复

请问,拆迁安置后,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内是否取消耕保金发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06 15:46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发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变更管理第十二条:“对经依法批准征收(占用)在耕保金年度的3月底以后批准实施补偿安置的耕地,当年度的耕地保护基金依然全部发放,下一年度起不再发耕地保护基金。”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