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拖欠失地农民生活费2021年十一,十二月。2022年才打了三,八,九,三个月,其它的全部没打,我们都不知道求助哪个部门,帮帮我们这些失地农民解决,借用这个平台希望政府解决????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张先生,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经开区失地农民生活费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嘉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现回复如下:涉及去年11月--2月的生活费和下半年的过渡费由经开区争取资金,再由我局代发,请向经开区咨询资金情况。3月份之后的生活费由我局直接发放,现3月的生活费、8月的生活费和9月的生活费已打款给银行,已下发;因经开区和嘉陵区须同步发放生活费,故3月后直接发放8月份的生活费;4月、5月、6月、7月份的生活费已在区财政进行款项申请,后续将补发,10月的生活费在财政局进行资金拨款,11月的生活费区政府进行款项申请,12月的生活费正在数据核对。按照流程先由我局数据核对,再向区政府进行款项申请,待签字同意后报区财政局拨款,财政拨款后再由我局开票给银行进行下发。现我局已按流程完成了相关事宜,财政未拨款,无法发放,须其他部门处理,请你向经开区和区财政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