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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麓山大道一段630号洛森堡新殿21栋住改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王2010  2023-01-03 21:12 已回复

麓山大道一段630号洛森堡新殿21栋102号住改商,居民多次投诉,天府新区城管局回复:洛森堡新殿小区21栋102号业主违反《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生态环境和城管局已致函相关部门对其房屋产权暂缓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措施。并联合街道、社区要求业主不得进行经营,尽快对违规行为进行改正。社区也把此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综合执法人员也到了现场对经营者进行了劝导,并督促物业加强疫情防控门岗职责,快递包裹进入小区严格按照疫情管控措施执行。

 现菜鸟驿站仍在正产经营,且有恃无恐,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公园城市如何使人安居?请问对此无任何办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04 10:2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生态环境和城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06 16:0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生态环境和城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生态环境和城管局赓即开展调查,经查,反映的情况属实。洛森堡新殿21栋102号业主违反《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生态环境和城管局已致函相关部门对其房屋产权暂缓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措施。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月6日与您电话沟通,如还有疑问,请联系028-6877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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