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成都市东部新区养马街道灵仙社区三组的居民。我们一家三口的农村集体家庭经济成员身份不知被乡政府哪一级工作人员在2018年更新进网络平台系统时遗漏。2018-2022,4年间我们一家三口全然不知,要不是2023年1月3日乡政府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我母亲(由于2023年,我母亲可以开始领取独生子女补贴)告知此事。此事已导致我母亲无法领取2023年的独生子女补贴。在此感谢我村书记,电话中回复他们村社工作人员在此事中承担部分责任,愿意帮助我们办理此事,但是年底工作忙,此事办理麻烦,不知何时能办好。作为在外务工的我们只能咨询上级领导,由于此事是各级村社办事人员失误导致的,我们能做些什么,现在一家三口只能干着急,不知怎么办?暂时损失的是一点点独生子女补贴,不知后续还有何损失,又何时能还我们一家三口农村集体家庭经济成员身份。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养马街道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反映的实际问题是如何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九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前其成员身份由村民会议确认,成立后其成员身份的取得或者丧失由成员大会决定“。第十六条“召开成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表决权的成员参加。现根据您的申请,待成员大会通过后按程序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01月05日10时07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理解。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