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自贡 » 市委书记曾洪扬 » 感谢相关部门房产证已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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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感谢】感谢相关部门房产证已理下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01 13:31 已回复

感谢市委书纪,之前反应的富顺远达御景房产证已经办理下来了。对于违建只希望得到相对公平的处理方式,一个县城一种处理方式,要嘛都交罚款,要嘛都按执法部门的程序办理,停水 电 气,检测罚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富顺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03 09:50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09 16:3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如下:
我局对于正在修建的违法建、构筑物处理方式是立即拆除,对于已建成或拒绝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我局将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第十三条“城乡规划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与供水、供电、供气、输油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协助机制,制定制止违法建设的具体措施”之规定,《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正在实施的装饰装修违法行为,由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与供水、供电、供气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协助机制,制定制止违法建设的具体措施。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认定附有违法建设的房屋,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限制办理变更、转移、抵押登记。违法建设情形消除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解除限制。”之规定,《富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全域治理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的通告》第四条第一款“禁止为违法建设供应水、电、气、通信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等文件精神对违建户水、电、气、不动产进行管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并无多种处理方式的情况。
如有疑问,请前往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7楼执法大队或者拨打电话(0813-7509780)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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