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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住宅产品一楼开麻辣烫,影响居民生活
2022-12-31 02: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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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郭家桥北街3号院的常住户。近期一家新开的麻辣烫已经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1楼的破墙开店店面为住宅性质产权,不准备商业经营条件,也不具备餐饮商铺应有的排污,排烟,防火相关设备设施,排除油烟噪音扰民的因素,在环保不达标和安全方面就有极大隐患。楼上常住居民极力反对,无1家常住居民同意楼下开餐饮店铺。 郭家桥北街3号院是一个老旧小区,基本就无消防通道可言,楼下如果发生火灾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势必造成大灾难。作为一个普通的常住居民,本着对小区安全的着想,请相关领导查1查,一个环保不达标和安全方面就有极大隐患餐饮店铺如何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开在1个无消防通道的居民住宅区的1楼。希望相关部门还老百姓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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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3-01-04 13:54:26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3-01-04 15:26:3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3-01-05 14: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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