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堂县华尔兹广场的商铺自五年前我们购买,至如今,开发商一直不通知办理产权证,我们是普通家庭,90多万如今血本无归,家中还有老人需要吃药,每天的药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能不能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一些空来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感谢!
来话人:
您好!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华尔兹广场”项目由成都市华远投资有限公司开发修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办理3、4、5、6幢不动产首次登记及分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依申请登记原则” 及“连续登记原则,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的规定,开发公司需申请办理该项目1-2幢、7-11幢不动产首次登记取得总证后,方能提交业主分户申请资料,办理业主的分户《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所需资料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竣工的材料;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地址证明等。办理不动产分户所需资料为: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买卖合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待资料提交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在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我们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目前,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暂未收到开发商提交该项目1-2幢、7-11幢不动产首次登记资料,针对该问题,我局已落实业务科室督促开发企业尽快提交办证资料,积极稳妥推进办证工作。
若开发公司办证时间违反与您的合同约定,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您前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或致电028-84978970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