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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关于城镇垃圾费授权物业公司代收代缴事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29 10:27 已回复

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委托成都市自来水公司代征收城镇垃圾费(致成华区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成都自来水公司又叫万科天荟城物业向小区业主代收代缴垃圾费,由于自来水公司未向物业公司授权收取,一些业主拒绝向物业公司缴纳,而自来水公司把自来水和城镇垃圾费捆绑一起,如果物业公司不交垃圾清运费就不开自来水缴费发票,导致物业公司出现必须向自来水公司交垃圾费而又收不回垃圾清运费,万科天荟城物业向自来水公司申请垃圾费代收代缴说明,而自来水公司拒绝出相关授权说明,现物业公司请求相关政府行政部门给予支持,希望自来水公司能给物业公司出个授权说明,便于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收取垃圾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04 14:3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华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自来水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委托,代收成华区内缴费主体城镇垃圾处理费。自来水公司无法再次授权委托其他物业公司进行代收代缴。我局发出的致成华区居民的一封信内已明确:“总分表”的水表用户,总表户(物管公司)由市自来水公司代征,各分表户(业主)由总表户(物管公司)代缴。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月3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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