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日在武侯区中环路武阳大道段654号这家无名字的店铺里花费1500购买了一只2个月大的幼猫,当时商铺让我签订领养协议,该协议没有商铺的盖章等字样。在店里选购幼猫时发现店铺内未张贴宠物交易商家的营业执照。买回来后,小猫明显精神状态变差,在第四天带去宠物医院检查,结果为猫瘟。询问商家售后如何处理,商家拒绝处理,询问商家店铺、执照、公章、店铺名字均回答为不知道。询问商家为什么没有招牌,说城管不给批准。目前幼猫治疗已花费一千元不等,治疗后还需花费1500。家里还有一只大猫,与小猫已接触4天,猫瘟是一种传染率很高的猫科疾病,如果后续大猫也被传染,治疗费用谁负责呢。请相关部门核实,还消费者一个公道。辛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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