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堂县云合镇石河村17组村民王*海,我的土地修建水厂被征用三四年了,至今未处理,请相关部门领导重视给与帮助落实,谢谢!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云合镇核实,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您为云合镇石河村村民,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接到您反映问题的信件后,云合镇综合执法协调办相关工作人员立即与县相关部门对接,了解到,占地补偿款将于近期拨付,如您还有疑问,可直接到镇综合执法协调办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