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7月至2022年2月在中铁十七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工作,截止目前,该单位拖欠本人工资及工作报销款共计约12万元,另外住房公积金只缴纳至2019年12月。之前多次给12345热线及茂县劳动局反映,未解决问题。这是之前我投诉后给我的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茂县县委网信办
回复时间: 2022-12-12 09:46
您好,收到您的投诉后,我们立即进行了了解,及时和人社局、中铁十七局进行了对接,经过了解,您和中铁十七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已做好协商,该公司承诺于2022年12月11日前支付所欠工资,春节前支付报销钱款10382.72元,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本部统一缴纳。
然而直到今天,我依然没有收到一分钱的工资。另外我于12月20日给茂县劳动局打电话反映情况,劳动局给我说7天内回复,直到今天我也没收到回复。严重怀疑政府单位不作为,甚至有可能和该公司存在不正常关系。
您好,收到您的投诉后,我们立即和人社局、铁建办进行了对接。现将处理情况告知如下:
依据职能职责,茂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于2022年12月29日已向您告知相关事宜。中铁十七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确认的拖欠工资金额95441.71元,人社局将按照劳动保障立案程序处理。若工资存在争议请您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0837--7420836)提出仲裁申请。中铁十七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20日前付清工资及报销款105824.43元。关于住房公积金,您应向公司所在地或用工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应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茂县各项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