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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长江过往货船在合江县无趸船可靠岸 存安全隐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27 16:34 已回复

领导您好! 我们是经常过往长江合江段的部分货船业主,现向您反映我们货船在泸州市合江县遇到的不方便和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希望合江县委县政府能重视,尽快采取措施解决。

2019年之前,我们的货船在过往合江时,夜晚都可以在县城长江边的趸船安全停靠后,我们的货船不仅可以上岸及时补充相关所需物资,船员也可以上岸休闲放松缓解一天的疲劳。而且洪水期停靠趸船安全措施多,我们的货船停靠在趸船上也很放心,不担心被突发的洪水冲走,趸船就是我们这些在外面漂泊船运人员安全温暖的家。

然而2019年合江长江段的趸船全部被取消后,我们很多过往长江合江段的货船,没有了正规安全的停靠点,夜晚只能停靠在榕山高速路桥下面的李子坝和县城文桥高速桥下的江边两个地点抛锚停靠,因为没有了趸船停靠,造成不仅船只无法安全上岸补充物资,船员不能安全上岸休息,万一突发疾病,船员也根本无法及时安全上岸得到救治。我们这些货船在江边停靠时,因为没有更多安全措施的保护,如果遇到突发大洪水,光靠船抛锚的抓力,根本无法抵挡洪水稳住船体,极易被冲走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对此我们过往货船主意见极大,也曾经去合江交通部门反映过,可至今不解决。请问存在如此重大安全隐患的现象,为啥长时间合江交通部门不去解决?难道要等发生船毁人亡才重视? 

 我们强烈要求合江县委县政府能重视这些民生和安全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让我们过往的货船在合江能有一个安全停靠的避风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29 16:21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办理,请耐心等待回复,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合江县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1 17:11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趸船取消问题。经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修订后,为落实法规中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的有关要求,泸州市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理念,对长江干线岸线利用项目进行清理,并对长江干线非法码头进行整治。长江合江段趸船均存在营运资质等有关问题且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于2019年在岸线利用项目清理、非法码头整治过程中被依法取缔。
二、关于船舶停靠点问题。201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发布了关于实施《长江上游界石盘至成贵高铁宜宾金沙江大桥段船舶分道航行规则(试行)》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了长江合江段金碛子、饭兜袋、洞滨溪3个全年船舶临时停泊区,3个停泊区完全能够满足辖区过夜船舶停泊需求。同时,泸州市政府在长江合江段文桥水域设置高洪水位应急免费停泊区,建设有3个地牛,保障高洪水位船舶应急停泊需求,经核查您们所属船舶运行轨迹和实际停泊点,反映的船舶停靠难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物资补给问题。长江合江段夜间停泊船舶多为过路船,下一港主要为泸州中心港区、重庆、宜宾等,距合江行程均在一日内,建议过往船舶到港作业时进行物资补充。疫情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合江海事处积极服务过往船舶,多次帮助辖区有需要的锚泊船舶采购物资,运送物资到船头,物资补给存在问题现象不属实。
四、关于船员突发疾病救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合江海事处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水上应急救助职能,2022年以来,已5次接到求助信息,通过海巡艇转移货运船舶伤病员,帮助受伤、生病船员联系岸上救护力量,救助船员的行为受到船员及航运企业的一致好评,不存在船员突发疾病救治难的问题。
如您们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长江合江海事处,电话:13982718415。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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