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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建议放开烟花爆竹燃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27 08:47 已回复

目前四川省各市州均是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10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建议的函》(川环委办〔2021〕24号)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管理,所以问政主体对象为省环保厅。


建议放开烟花爆竹进行燃放,原因如下:


一是增加春节“年味”,回归传统;


二是促进消费,增加经济活力;


三是当下疫情复杂,除夕燃放烟花爆竹也有辞旧迎新,振奋人心的感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气环境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03 16:53

网友:
您好,来信关于烟花爆竹问题的相关咨询收悉!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之规定,烟花爆竹的禁限放工作是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并实施,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政府决策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从近年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看,烟花爆竹燃放会明显加重空气污染,严重时将形成重污染天。以2021年春节为例,因烟花爆竹燃放,省内17个县(市、区)短时间内细颗粒物(PM2.5)浓度快速上升,出现了PM2.5小时浓度爆表(小时PM2.5浓度超过500微克每立方米),5个市出现重度污染天(日均PM2.5浓度超过150微克每立方米,全年共15个重度污染天,烟花爆竹燃放占三分之一)。同时,由于四川盆地特殊的地貌特征,相较于其他省(市、区),大气环境容量先天不足,扩散条件较差,烟花爆竹燃放排放的污染物积累快,短时间内不能得到有效清除。
为了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文明、祥和的宜居环境,同时也尽量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希望您能予以理解,我们携手维护四川的蓝天白云。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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