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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黄龙溪谷天空屿开发商违规二次供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25 06:4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在2022年9月曾经先后通过网上渠道和12345反映过“眉山优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成都优品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在建设和管理、维护过程中违反《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问题,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也对我们有关业主进行了回复,并在9月26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及彭山区自来水厂等领导现场座谈,得到的答案与天府新区管委会出具的书面回复存在严重背离现象,而后又再次打通天府新区管委会的电话要求重新调查取证,但直到今日依然石沉大海,所以今天冒昧的给领导来信,希望能解决我们小区1千多户人的饮水安全、健康问题,我所反馈的问题如下:

1、开发商在天空屿二期的二次供水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一点都没有按照《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眉山市供水公司全程未参与其中,供水公司于2022年3月还为开发商出具了水箱用水没有问题的证明。

2、眉山市供水公司在明知开发商没有按照《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供水公司也在没有参与验收的情况下,为天空屿二期开通了生活用水。

3、眉山市住建局在没有供水公司参与验收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情况下,依然判定二次供水设施合格,还为开发商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表。

4、开发商所招的前期物业,没有经过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的许可就管理二次供水设施,而且直到9月26日依然没有找到任何第三方机构签订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物业公司在此情况下也没有相关部门令其停业整顿之类的处罚措施。

5、在业主们与开发商、住建局、供水公司以及眉山市市长热线反映相关情况后,天府新区管委会在未经过实际调查的情况下,就开发商的一面之词对业主进行回复,导致开发商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违规的二次供水设备以及物业公司。

水质健康是我们身体健康的根本,所以省里才会颁布《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可从建设单位到监管单位,没有一个按照《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执行,请领导明查,还全体黄龙溪谷二期天空屿业主一个健康的水质供应。

眉山天府新区住建局每次回复千遍一律,都是绕开〈四川省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而不谈开发商的违规来糊弄老百姓,这样的回复完全就是在为开发商违规开脱,我们老百姓不接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26 11:27

网友:您好!
最新修订的《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尚未正式发布。
关于水质问题,开发企业已于2022年10月11日再次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能满足居民用水要求。同时,物业公司已取得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资质,并已将相关资质进行公示。
关于供水验收问题。经查,2022年7月15日,四川彭山供排水股份有限公司会同眉山优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进行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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