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外立面颜色不一致,不同楼栋颜色明显不一致,严重违背城建规定;
2、小区房屋大面积漏水,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3、前期销售承诺商住车位分离,交房并未实际呈现;
4、小区到处建筑垃圾,绿植枯萎,杂草丛生,南北大门未施工完成就强制交房;
5、小区整体施工质量较差,建议相关监督部门重新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拒绝出现后期业主收房后查出重大结构安全隐患;
6、保利开发商过程承诺整改事项也一直未完成,希望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保利和光逸境项目地下室住宅停车位与商业停车位混用的问题,公园城市建设局于2021年12月29日就购房人投诉的问题约谈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开发公司严格按照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规建设文件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2021年12月30日,公园城市建设局书面致函开发公司,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全面梳理购房人投诉情况,逐一研究处置方案,做好沟通解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2021年12月30日,公园城市建设局致函高新区发展规划局,核实保利和光逸境名邸项目“商住分离”有关情况。根据高新区发展规划局对我局致函的复函,《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以下简称“技术规定”),除第3.5.12条提出的,“新建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底商,商业应独立设置”外,技术规定未有其他要求。经核实,该项目审批通过的规划总平图中,商业及办公建筑设置在地块北侧,住宅建筑设置在地块南侧,其底部未设有商业,符合技术规定相关要求。
经了解,保利和光逸境名邸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附件十三、不利因素告知书 第一条第(三十一)项约定:“本项目建筑区划内,北侧大门入口供住宅与办公两种物业共同使用,地下车库为住宅与办公两种物业共同使用,可能存在环境秩序等影响”,开发公司已在项目售楼部对项目不利因素情况进行公示。
关于您反映保利和光逸境项目房屋交付的相关问题,公园城市建设局已多次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与合同约定实施工程建设,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交付条件前提下依约交付,切实履行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责任,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强沟通解释工作,切实承担矛盾纠纷化解主体责任。公园城市建设局将持续关注保利和光逸境项目建设情况。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2月28日11时21分、11时52分与您联系,无人接听,无法核实具体情况。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5353247。
您咨询的保利和光逸境项目已通过规划核实并取得验收合格证,该项目外立面满足《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感谢您对高新区规划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2月29日10时55分、11时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公园城市建设局,电话:028-8515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