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仁友骨科医院从十月至今未发我工资也未交社保,因此提交投诉申请,按照《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在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和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2022年12月6日下午15时,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室到仁友骨科,给全院70多名在职及离职员工宣讲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回答了员工的种种疑问。并告知所有员工虚准备的投诉资料以及如何到我局办理投诉登记,所有员工对我局的解答感到满意,并表示将尽快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投诉登记。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