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成华区滨江壹号三期业主,现向您反映如下问题:根据规自局回复,已经交房的御龙山一二期、即将交房的华侨城滨江壹号和正在修建的四期,区域互联互通,共用共享设施。
现开发商在验收后,因住建局的监管不到位,华侨城开发商擅自施工修建隔离墙,包括地下室也有修建类似的隔离设施,开发商坐实了违背互联互通的合同条款。
华侨城开发商现在用“为保障已交付区域安全,在三期与一期、二期相邻位置设置临时施工围挡”的理由搪塞三期业主。 请住建局作为开发商的监管部门,做好监管职责。而不是开发商一面之词,住建局就可以不监管,那岂不是住建局不作为吗?任由开发商违规的修隔离墙,还允许他保留那么久?难道不应该是发现违规了,立即予以拆除吗?
本人顺带再问一下,关于中庭出现规划图上不存在的隔离墙,到底是住建局管还是规自局管,请2个部门不要相互推诿,能不能麻烦2个部门直面自己的职责。请2个部门给业主解释下。保和街道既然不解决这个问题,请不要回复,把问题留给能解决的部门,谢谢!!!!
留言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正在协调部门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成华网络理政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