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
号牌号码 川FV0882
违法时间 2022-12-18 15:00
违法地点 峨洪路11公里500米交警净水执勤点
违法行为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
采集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峨眉山景区大队
罚款金额 100
记分值 3
此条道路限速40km/小时,我的行驶速度为50km/小时,超速25%,未达50%。
一、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四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如未造成后果,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一是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不应扣分罚款。
二、根据2019年6月11日下发的《四川公安交警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实施方案》,6月30日,四川省公安厅对全省限速值低于60公里/小时(含)路段的测速设备进行停用;对确需测速的,由市(州)公安局交管部门组织专题论证,完善相关设施,并做好提示、警示工作后,方可开展测速工作。7月,我厅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相关专家对限速值的设定方法进行专题研究,根据研究成果编制规范性文件,要求各地组织实施。
由此,我申请对此次交通违法的罚款和扣分处罚进行变更,变更为警告处罚。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峨眉山景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获悉您所反映的情况后,我们迅速进行了核查。
峨洪路是峨眉山景区唯一通道,道路为双向单车道,坡陡弯急,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我大队于9月6日正式启用峨洪路区间测速设备。
如对您的交通违法处罚仍有疑问,请致电峨眉山景区交警大队0833-5594068。再次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峨眉山景区交警大队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