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知道到底哪个结果是真,财政局说的11月24号就把9月份的拨款了,为啥现在又说财政局没签字打款,到底哪个说的真?这推过去,推过来,踢皮球吗?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经开区失地农民生活费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嘉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现回复如下:涉及去年11月--2月的生活费和下半年的过渡费由经开区争取资金,再由我局代发,请向经开区咨询资金情况。3月份之后的生活费由我局直接发放,现3月的生活费和8月的生活费已打款给银行,已下发,请你到银行进行查询;因经开区和嘉陵区须同步发放生活费,故3月后直接发放8月份的生活费;4月、5月、6月、7月份的生活费已在区财政进行款项申请,后续将补发;9月的生活费已开票给银行,银行正在下发;10月的生活费在区政府进行款项申请;11月的生活费正在数据核对;12月的生活费要在1月才能进行数据核对。如你还有疑问,请到我局2号楼209办公室进行咨询。
财政局的人电话说9月份的在11月24号就已经拨款了,结果我们12月份才收到9月份的。财政局的又说10月份的会在12月24号发放,结果现在12月都快过去了,也没看见钱在哪,到底哪个说的才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