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凤阳社区的工作人员霸占我们小区的公共场地,不让我们本小区业主停车,我们这里附近停车十分不方便,凤阳社区工作人员对部分业主和熟人可停车,这里是大家的公共区域都是出了相同的钱购买的房子
您好,接到您的反映,社区立即进行核实:凤阳社区于2008年接手东街18号原老法院办公场所,当时是没有停车场地的。2016年社区改造后,建了社区文化院坝,为方便社区工作人员及前来办事居民临时停车,院坝内设置了几个停车位。由于社区所处位置在居民住宿区,居民见有车位都到社区来停车,社区从来没有收取过居民停车费用,很多时候社区工作人员的车辆都没有位置停放,院坝乱停乱放车辆太多,严重影响社区正常工作,且车辆进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此,社区两委决定:从2022年12月20日起,社区院坝只针对户籍在凤阳社区的东街18号原住户临时停放车辆(新住户需轮后),非凤阳社区户籍居民请自行联系停放地点。
平时都有空的车位,且不能因为小区的公共场地被整理了一下就被所有权改变,我们都是同一小区为啥有不同的待遇,我们这里停车十分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