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新华维港城,一楼“业主花园”(超出建筑投影线外,且楼栋属于高层建筑)范围是否属于公共绿地,经过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本平台回复后确认为是公共空间。问政四川查询单号为3028269。
公共空间就应为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能单独享有使用权。不管这个空间使用写在合同也好什么也罢,都是违法的,都是侵占其他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
目前小区一楼“业主花园”内各种违法乱建,严重影响小区内形象。
之前的问政回复, 城管回复说需要住保中心认定,住保中心表示不归他们管。我只是个普通人,不知道具体该找哪些部门进行认定或者拆除。既然目前问政四川上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明确回复,请领导协调所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确认。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12月21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投诉的所有1楼业主占用小区绿地的问题,经我大队调查,开发商内江新华维港置业有限公司在与1楼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特定区域的绿地、底层庭院等归特定买受人使用,并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已在住保中心备案,属于合法合同。若您认为该地属于公共区域,不能随意买卖,需由法院或者主管部门判定该合同无效,且由主管部门明确以上业主的违法性质,我大队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我大队也将积极同主管部门对接,争取早日处理该问题。
办理结果我单位已电话告知您,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向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和咨询,联系电话:0832-2066630。
感谢您对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