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9年12月承接了由重启拓宝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中标的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乌龙河河道划界的外业测量、界桩界牌加工制作和安装等工程劳务工作,承接总费用为13.5万元。2021年1月完成全部劳务工作,2021年4月通过水务局组织的界桩界牌验收。目前我们仅收到8.1万元,按约定应该在验收通过后,支付完全部费用,即应该支付剩余5.4万元。我们多次找市中区水务局,重启拓宝工程勘测有限公司,索要农民工工资,均没有得到解决。2022年1月春节前我们及农民工杨*海,多次打电话给市中区劳动监察大队,未得到解决。由于我们均是口头协议,未与重启拓宝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重启拓宝以未收到业主市中区水务局费用为由,一直不支付尾款。
2022年4月14日,我在问政四川上面提出投诉,请求支付我们的农民工费用。查询码2955624。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喻主任于2022年4月22日给我打电话,承诺5月底钱支付。结果到现在,2022年接近结束,我们都还没有收到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20年第728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9年第724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你们严重违反了国务院令。
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理,还我们农民工的钱。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尊敬的罗先生:
您好!您于2022年12月20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重庆拓宝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未收到业主市中区水务局费用为由,一直不支付来电人罗联利尾款。诉求:要求支付5.4万元尾款”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市中区水利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内江市市中区水务局于2019年11月12日与重庆拓宝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乌龙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金额451000元,经核实,我局已于2022年12月23日按进度支付项目尾款157850元,至此已累计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质保金下步将按合同约定支付)。请来电人及时与重庆拓宝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协商支付。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市中区水利局0832-2039239。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市中区水利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