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在2022年7月2日我去武侯区盛源商贸部应聘司机工作。到商贸部后,谈了试用期工资为6500元每月,转正后为7500元每月。商贸部说由司机工作每天都在外面跑,需要我向公司委托买一份企业人身意外商业保险,公司承担2000元,我向公司支付1690元用于购买保险,公司承诺我在公司上班满一个月,就全额报销,于是我当时就向该公司支付了1690元,该公司也给我开了收据,把劳动合同签了。把这两样手续办了后,公司就说过两天通知你上班,后来我联系该商贸部刘经理,张经理,说由于疫情原因,不需要司机了,说让我联系罗经理把我支付给商贸部买保险的钱退给我,我给罗经理联系后,他抓紧给我办,结果左让我等一周,右让我等一周,时至今日,商贸部罗经理依然没将我的钱退给我,据此,请求政府领导替我向武侯区盛源商贸部要求他们将钱退给我。谢谢!
留言人: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2月23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