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2年12月2日获拍手机一部,当日就缴纳尾款,于12月6日寄出资料,,资料收方:杨老师,于9日收到,收到后致电杨老师,其承诺12.12~12.16日内寄出手机,后面又说因为法官阳性无法寄出手机,又说可以19~25寄出手机,进入2022年12月19日,联系其邮寄,又回复说下下个星期可以寄出手机,请问你们法院处理拍品都如此儿戏吗?工作人员态度极其糟糕不说,消费者付费购买的拍品还死不邮寄,用得着这样去网上欺骗消费者吗?还告诉我原则上不支持邮寄,那原则不支持邮寄你就不要在标的详情告诉我可以邮寄啊!我的诉求是!!麻烦还能上班的同事给我处理手机事宜!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们调查核实了您的诉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人民法院调查:您所反映的竞拍手机邮寄问题。金牛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20日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您。您竞买的手机将会安排在本周内寄出。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2月20日16时1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人民法院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8-87630853。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