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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投诉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17 10:39 已回复

我是川A4TH 56汽车的车主,我昨天12月16日下午在成都的城市街道的停车区停车,由于担心像以前一样被超时间计费,所以开车离开车位等待收费人员过来,等五分钟以后通过等待和呼喊停车收费人员过来了。 这个时候他操作设备结束我的计费,结果超过十五分钟多几十秒时间,要对我车的收费10元,我认为这不是我的责任(我已经离开停车位五分钟了!),是停车收费的收费流程对消费者不公平,所以不应该对我收费10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交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21 16:54

留言人: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是我公司鼓楼北三街临时占道停车场,该临时占道停车场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规划、设置、审批并为我公司核发了《成都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场许可证》。我公司凭许可证到青羊区物价局办理《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按照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1〕1334号)文件规定执行,该临时占道停车场被核准为一类收费区域。该占道停车场两端均摆放停车收费提示牌,提示牌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时段、值守泊位数等信息,车场泊位处摆放印有我公司标志的“占道停车”锥形桶。经我公司收费管理系统查询,您的车辆(川A4TH56)2022年12月16日在鼓楼北三街临时占道停车场停放记录属实,应收10元,未付费。您未扫码离场,车管员未接收到离场信息,可能造成未及时出场,已提醒您日后离场及时扫码,该笔费用已由相关片区负责人处理。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20日19:13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交投集团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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