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虹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今年六月因工作需要从长虹绵阳总部调动到格润公司工作。转移医保关系的时候查阅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上面第三十二条规定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医保年限累计计算,于是就把我的医保关系随劳动关系一并从绵阳转移到了成都市高新区。我九一年参加工作,国有身份职工,自从国家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企业一直为我连续参保。由于医保关系从绵阳市医保局转出到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区不认异地参保年限。时隔三个月我发现这个问题,立即又回到绵阳继续参保。但绵阳市医保局说之前从绵阳转出到成都市的时候,我在绵阳的医保参保年限就清零了,造成我目前的医保参保年限才六个月。我今年五十一岁,如果在绵阳前面三十来年的参保年限被清零了从现在开始重新参保,重新计算参保年限到退休的医保参保年限才九年,根本达不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二十年的条件,关键是我前面在绵阳已经参保三十年,到头来退休还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这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想恳请王市长安排、协调成都市医保局和绵阳市医保局协商,尽快解决我的医保年限接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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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2月16日15时20分通过电话形式联系您,您表示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