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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冀FX5928违法时间:2022-12-11 22:32 违法地点:G93成渝环线626公里150,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的,罚款150元,记6分。该路段小车限速8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80公里/小时,我们货车当时通行该路段时速为82公里/小时,超速为002%未达10%,为什么对我进行顶格处罚,请给出合理解释。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对超速处罚有异议的问题。2022年12月21日上午12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警已与您电话联系,向您通报了核查结论,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和解释。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