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新都区石板滩镇五一村5组队长廖**,不为群众办实事,忽悠 逃避责任!由于本人离婚,户口未迁走,拆迁了,每年都有青苗费和土地费,和前夫母亲存在矛盾,而且离婚了,我该享受的待遇,补偿就应该打款到我的账号,而队长廖**,我把我的账号给他,他一句忘了,去年把我的补偿款打到前夫那边,我给抚养费的才拿回来,今年我提前把账号又给他,他说今年补偿打给我的,他只把青苗费打给我,忽悠我,由于本人现在在外地,通过朋友知道才土地款!我找队长解决, 他说打给前夫让我自己去要,作为队长忽悠群众,不为群众办实事!甚至对现在群众的都困难不理睬态度!让群众无法享受该有的待会和福利!望领导能够帮帮我,把属于我的补偿追回!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石板滩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与前夫离婚后未将户口迁出,村委会发放补偿款以户为单位,且五一村5组召开村民大会时您未到场,也未及时提供个人银行账号,导致未能将补偿款发放至您本人银行账户。
关于您要求前夫将补偿款退还给您的问题,经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但因您未支付抚养费、户口未迁出问题导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