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新华维港城,一楼“业主花园”(超出建筑投影线外,且楼栋属于高层建筑)范围是否属于公共绿地,经过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平台回复后确认为是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就应为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能单独享有使用权。
目前小区一楼“业主花园”内各种违法乱建,严重影响小区内形象,请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认定,并进行拆除。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12月14日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反映或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投诉新华维港城1楼业主占用公共绿地的行为,我大队执法人员通过对物业的询问得知,您所投诉的所有1楼业主,他们在购买的房屋时,房地产开发商就承诺赠送花园,花园的使用权属于1楼业主,在合同中已有相关约定。关于是否属于公共区域,是否属于物业管理区域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其职责属于住保中心。
关于您所提到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在相关平台对您进行了回复并已认定的情况,我大队目前并未收到任何相关信息。
办理结果我单位已于 2022 年12 月15 日电话告知您,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32-2066630。
感谢您对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