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清水河幼儿园上学的刘*锌的家长,有关事项反映如下:
刘*锌一直在该幼儿园上学,12月由于疫情放开原因,我和刘*锌妈妈商量避其疫情锋芒,先给刘*锌办理休学,春季再入学。
由于本学期只上了3个月,实际保教费交了4个月,日前联系院方退还部分费用,对方的回复是只能退还部分生活费,保教费的收费不能退还,原因据说是已上缴国库,退还不了。但是: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文件明确指出可以退费。为何园方借口不退?
请查实并告知其不退费的政策依据。
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中“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退费,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中的相关规定,如您选择退(转)学,幼儿园将按照以上规定给您核算并计退相应费用,如您选择继续在该园所就读,保教费则应按规定缴纳。当前,区教育局已向园方宣讲以上政策,园方表示将严格执行政策,尽心尽力为家长最好解释工作,也欢迎家长们随时沟通。
感谢您对龙泉教育的关注和理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2月15日9:14与您联系,您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