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云锦镇石马冯石村现在面临占地修路 请问领导是怎么赔偿的 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 有红头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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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国道G246修路占地,请问领导是怎么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有红头文件吗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9号)文件第九条规定补偿安置规定:征收耕地每亩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征地统一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计算后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予以安置。另外在征地时按当年当季的青苗进行补偿,补偿期为一年,标准为每亩2240元。
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咨询云锦镇国土所,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0830—879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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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云锦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