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10月12日申请劳动仲裁,一个半月后才有调解员开始调解,并且12月9号调解不成功后告知本人可能2023年4月1日才可能开庭审理,5月才能判决。这个时间从本人申请立案到到最终判决已经远远超过规定的45日。现请相关部门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尽快开庭受理。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人社局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19日14时51分与您进行了联系,工作人员告知您该案件高新区仲裁委已受理,现处于等待开庭阶段。对于您反映的案件超期问题,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您可向仲裁机构提出超期未结案申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疑问可拨打高新区仲裁委电话8533933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