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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腾讯课堂网帮助关闭受害者退款入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09 20:27 已回复

四川启锦励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跨境电商项目为噱头,虚假招募学员,恶意制作虚假、案例、人物、身份、证书内容,一声音多个身份,通过网络虚假宣传,利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课堂网帮助合同诈骗主体收款洗钱转移资金服务信用背书,并以公司工作人员寇某的名义上传售卖侵权假冒伪劣文化视频产品,非法获利,欺骗消费者,误导受害者付款后,签属虚假地址的合同及合同标的。通过幕后主谋,广东百聚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用刷单,发空包、隐藏快递记录,收件人电话信息。实现虚假交易,伪造完成合同标的,诈骗受害者财物,且腾讯课堂帮助犯罪嫌疑人,关闭受害者退款入口,迫使受害者无法维权。投诉工商局说管不了,投诉公安局不立案查处,每天好几百人受骗,涉案金额好几个亿

这是一个有预谋性的有组织,跨省跨地区新型网络诈骗套路团伙

    1、首先人江昕宇是假的,一个老师在不同的直播间,叫不同的名字,涉案老师江昕宇同一个声音,同一个故事,多个身份。江昕宇,李妹婷、王依辰、汪欣宇,
是p图伪造虚假抖音官方腾讯官方知名荣誉高级老师身份,身份虚假,课程故事情节虚假,一个故事案例多个老师在讲,人物简历成功经历虚构,老师荣誉证书,机构证书虚构、独立站合作机构虚构,店铺销量虚构靠刷单,或者后台改数据完成、直播间学员成功案例虚构,查无此人,同个人声音在直播间,同一个故事不同老师在讲。


1、涉案老师,矩阵套餐销售老师名字,微信实名制,科,直播课堂故意改成《易柯》有意逃避犯罪追溯,现在微信不回了。

2、涉案虚假合同地址公司四川启锦励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3、涉案四川启锦励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地址虚假,该公司在2022年9月27日左右已经是被工商列入异常经营名单,2022年

10月18日,江昕宇还在用该行骗,2022年11月5日易某还在用该公司行骗。

4、收款账户为寇某,身份经有关部门及支付宝丁丁核实,其为四川邡尚尚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高管    5、在腾讯课堂上传课程的是个人,不是合同主体机构,上传课程的机构和个人没有该课程视频版权,属于盗版别人有版权的课程内容,课程假的,腾讯课堂和上传课程者违法。
6、合同主体收款主体不一致,合同是假的,违法

    7、我是2022年10月18日5980元在腾讯会议听的跨境电商营销课,课后发的链接付款

    8、我2022年11月5日矩阵营销,套餐支付3000


    10、首先我没有学习骗子提供的腾讯课堂的课,我买的套餐是骗子当时和我说的可以赚到钱软件的套餐,现在骗子自己把我删除了,我没有得到骗子的服务,我是被骗子用虚假案例、虚假人物,虚假合作,虚假宣传欺骗购买套餐腾讯课堂的付费课程,我一节课也没学

这个网路电信诈骗套路由五个步骤,有组织有分工,有预谋。
1、虚假身份、资料、案例,人际关系、佣金,骗你付款,付完款跟你签个假合同,工商地址假的,合同地址假的,但是我们发现,他们就说你违约,不给退钱,或者不给退全款。
2、如果没发现,我们内心觉得有合同就有保障,同时也要按照他们的方法一步一步的做,结果我们所有操作全程被他们监控套路,拖延时间,等我们发现不对时,发现证据全在他们手里,看合同一点都对我们不利,原来所有的讲课,更本没有技术含量和知识点,讲课就是为了下一个套路成交做铺垫,如果发现了,他们就说你学习课程了,老师为你服务了,腾讯就不退款。

3、如果没有发现,他们就用刷单伪完成了合同标的,刷单造成标的后,你发现你的店铺除了刷单的数据,往后没有任何销量,
如果这时还没有发现,后面接着套路,还是用课程讲虚假身份、资料、案例,人际关系、佣金,推荐矩阵套餐运营套路,让你买多台手机做多个账号套餐,骗你付款,付完款跟你签个假合同,这时你发现他们骗局,他们说你违约了,要扣违约金20%
4、如果没发现他们骗局拿到手机,发现其实更难做,你就会和他们说业绩不好,他们就接着忽悠,让你听代运营课程,还是用课程讲虚假身份、资料、案例,人际关系、佣金,代运营套路套餐,骗你付款,付完款跟你签个假合同,保证销售额,如果发现有问题他们就说你违约了,不退款,或者扣多少违约金。
5、如果你没发现,他们后面还是用刷单完成业绩,说是给你一个成熟的独立站店铺,你接受后店铺里不会有任何销售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16 16:4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经过核实,您反映的被诉方是否涉嫌违反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调查处理。您退款诉求纠纷,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您与被诉方之间签订产品买卖及技术服务等相关合同,属于商事领域投资等行为,属于商事领域合同纠纷,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调整范围。但本着为民解忧的目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搭建平台进行调解。调解中,被诉方仅愿意给您退费500元或者退费800元(手机收回),您表示不接受,调解失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终止调解;建议您与被诉方联系自行处理或通过司法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退款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另行处理您的退款诉求。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14日18时52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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