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新都区,泰兴镇,新店子社区,窑坝村10组,几年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社区还让办理了农商银行的卡,几年过去了,卡里只有60几元钱,从来没有查询过,我想问问,独生子女证,孩子18岁前,还有每年的120元补助吗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咨询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领取的相关补贴是指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川卫发【2016】76号)《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享受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人员须同时符合四个基本条件:(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通过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是帮父母咨询相关政策,您父母户籍均在新都区;户籍性质为农业居民;未违反计生政策;只有一个子女。因此,您父母符合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人员的基本条件,在符合年龄要求的时候请携带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生服务窗口提出申报。您咨询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领条件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包括原《独生子子女证》,且户口在我省乡(镇、街道办事处),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或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金额为60元/年,每年一次性发放。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