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5年底拆迁丈量之后,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之后,陆续有村民搬离原居住地,最晚的居民也于2020年搬离原居住地,现在向阳镇胜利村7组还是一片废墟,有一部分居民分配了安置房在幸福小区4期电梯和幸福小区多层,大部分居民未安置,需要租房过日子,政府虽然一次性发了几年的过渡费,但是过渡费远远不够房租,家里还要出一部分钱租房,导致经济压力较大,还请问政府多久能安排剩余没有分配安置房的居民是再分配一次安置房,还是说就在原来的居住地重新修安置小区,如果要修安置小区,具体时间是多久,因为涉及子女结婚问题,比较急迫,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