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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不买社保,强制加班,被恶意辞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06 17:31 已回复

本人3月份进入四川万美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从事猎头顾问一职,6月24日拿到毕业证后当即与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却以试用期为由至今拒不为我购买社保,现又以部门业绩不佳为由将我辞退,并无赔偿,(期间还强制加班)我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保的诉求公司依旧拒绝,谈话期间还大放厥词告诉我如果想走法律途径可以去,他们不怕,想要补缴社保直接告诉我不可能!我没想到都2022年了这样的公司还依旧如此嚣张的存在,普通人维权之难,求上级领导关注此事,前同事离职时也曾申请过劳动仲裁,由于劳动合同有漏洞无法仲裁只能投诉!附上截图为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16 14:39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网友您反应的单位未购买社保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2月16日下午1:31分电话联系您,告知如投诉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请劳动者本人携带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身份证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到社保局,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后将做社保投诉受理登记。如不能提供以上资料,建议劳动者前往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劳动关系,待仲裁裁决后,再到我局处理社保相关事宜,我局将根据仲裁结果进行处理。
另,您反映公司侵害了您的劳动权益。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和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之规定,请您准备好上述资料,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现场投诉。
如涉及赔偿问题,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请您准备好相关资料,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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