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已经多次咨询农村建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了。东佳镇人民政府积极的进行了回复
对此表示感谢,但是他们回复的内容不是我要咨询的。可能也是我表达的不清楚。现重新
说下我想咨询的内容:
是在宅基地土地上修建的房子的面积,不是问的占地面积。
在地面上修建的房子的建筑面积国家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人均是多少平的建筑面积(不是问的占地面积,人均占地面积30平,我已经清楚了)。
在地面上修建的房子的建筑面积是怎么个计算标准,哪些才纳入建筑面积计算里面去。
请东佳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要再回复这个咨询了,谢谢。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农村建房的问题,现由自贡市荣县东佳镇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按照现行文件《荣农发〔2021〕107号》规定: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得超过30平方米。3人及以下的户可按不超过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的户一律按5人计算。扩建所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异地迁建、原址拆建、新建住房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面积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根据您的情况,您家申请建筑占地面积为90平方米,如果原址拆建可增加30平方米,合计120平方米。
农村建房以占地面积为所属面积,二楼不算入占地面积范围。
感谢您的留言!
荣县东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