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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10分钟挪车的规定如何监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03 14:21 已回复

我跟家人路过家里,上楼拿个东西,临时停在静沙北路的路边。刚上楼是13点49分,收到交通局短信48分发来的,让我们10分钟内挪车,家人立刻下楼去挪车,走到车跟前是13点52分,已经被贴了罚单了!上边写我们是13点44分停的车,不论怎么算都不超过10分钟,交警就不见了。
这情况找谁说理?请问这种10分钟挪车的规定如何监督交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05 15:3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成都市交警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将机动车停放在锦江区静沙北路,被照相取证并张贴《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的通告》第一条规定,在本市城区道路上,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机动车应该在规定地点停放。如果您对您的违规占道停放行为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次乱停放违法的短信通知后向成都市交管局提起行政复议或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您反映收到违法行为被记录的提示短信相关问题,根据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22年11月5日发布的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相关公告,锦江区静沙北路属于其中一条严管路段。该路段实行严格管理模式,对违法停车行为通过现场查纠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故不实施十分钟违停驶离政策。
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希望大家能文明参与交通,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若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可拨打分局电话:028—8441278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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