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停在路边。上楼拿个东西。八点五十九收到短信,九点两分便挪车。但是依旧贴了罚单。交通协管员没有任何提示。
经核实,车辆川GA4L83于2022年12月3日8时59分许在苏坡西路停放,此处无停车场标识,无停车标线,无人看守,未设合法停车位。按照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相关要求,将车辆停放在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严管路段等情形的,在提醒告知的同时并记录违法停车信息。而将该路段于2022年11月6日被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公示为严管路段,因此,本次违停直接上传,不予提醒。
2022年12月9日14时分局属地大队安排专人联系来信人
(183XXXXXXX0),告知其调查及处置情况,并与其沟通。来信人表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