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大专学历,2016年取得医师资格,因为当时国家还没有实行电子化注册,导致次年才执业注册。本月下旬将开始2023年主治医师考试报名。
希望制定报考条件时继续沿用四川省卫健委发布的“川卫办人教便函〔2022〕1号”第二条:2017年及以前取得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结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聘书)计算其工作年限,在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可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您好,来信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处理。
您好!您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给您回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报名参加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考试,须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报名参加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考试,须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根据2017年及以前医师执业注册实际情况,我委于2022年1月2日印发《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川卫办人教便函〔2022〕1号),明确2017年及以前取得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取得资格后次年内注册),结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聘书)计算其工作年限,在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可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具体要求,请关注我省年度考试工作通知。
如果您还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他相关疑问,欢迎您致电028-86130263。
衷心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