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12月份了,到现在就打了3月份和8月份的,中间4-7月份什么时候能补?还有去年11月份到今年2月份的经开区什么时候能发?整整拖欠了10月份的费用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经开区失地农民生活费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嘉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现回复如下:涉及去年11月--2月的生活费和下半年的过渡费由经开区争取资金,再由我局代发,请向经开区咨询资金情况。3月份之后的生活费由我局直接发放,现3月的生活费和8月的生活费已打款给银行,已下发,请你到银行进行查询;因经开区和嘉陵区须同步发放生活费,故3月后直接发放8月份的生活费;4月、5月、6月、7月份的生活费已在区财政进行款项申请,后续将补发。具体补发情况,请咨询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