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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开发商违规销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01 15:0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2022年7月8日在香江悦湖春天花园定购了11栋801房,且支付两万元定金,现投诉该开发商存在以下问题:1、在去楼盘看房过程中,明确告知楼盘销售我现在无购房资格,因为名下有一套房,已有买家,但还未过户,当时是看房是7月初,过户是在10月份,本想着等过完户再购买;针对这个情况,销售告知我,这个不影响购房,可以先交定金认购,再交首付,等过完户再签买卖合同,我们也不懂这么多,并不知道这个属于违规行为,脑子一热就交了2万元定金;2、我是转账给开发商的,转账账户前四位为1000,后四位为0001,不知道是否是监管账户,请领导核实;后面发现这个属于违规行为,是不对的,我们就找开发商协商退款,开发商拒不退款,以上所述都有相关记录等证据存在。

       现特向贵处申述,恳请贵处核实协助解决,请开发商将我所交2万元退还与我,跪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05 17:23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于2022年7月8日认购了香江悦湖春天花园11栋801号商品房,并签署了《认购协议书》,您信访中反映不具备购房资格,交纳了2万元定金,并转账给开发商,不知道是否是监管账号。经查,“香江悦湖春天花园”项目由成都繁城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取得项目第8、9、10、11、12号楼预售许可证,预售款监管账号为1000070004018394000001,开发商已在销售现场进行了公示。您反映无购房资格要求退定金的问题,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开发商核实处理,也请您再次核实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若您认为开发商存在违规销售行为,请您提供相关依据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便进一步调查处理,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您要求退还购房定金是您与开发商之间的民事合同履约纠纷问题,建议您们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2日16:42,与您联系,您表示了解。若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89396523。在此,感谢您对新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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