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顶3组于2014年拆迁,由于家母亲外出未归未能本人签字领取拆迁补偿,现在找到生产队队长跟凉风顶社区工作人员他们就来回踢,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落实下,我现在都不晓得该找生产队队长还是社区工作人员领取到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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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正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母亲于2000年嫁入凉风顶3组,原盘松3社。于2001年离家出走,一直杳无音信。2014年,您母亲所在生产队拆迁,进行拆迁补偿款分配方案讨论时,您母亲等6人需在3个月内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回来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您母亲至今未归。依据村规民约,您母亲已自动丧失上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具备领取拆迁补偿资格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2月2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