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我是成都市一名普通市民,于2020年购入位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德商朗诗熙华 天玺预售房。合同约定房屋该于2022年6月28日之前达到交付条件,进行交付。 该开发商伙同监管账户相关银行,违规支取房屋预收款,挪用至其他地方。造成我们的项 目无钱可修,到目前为止已经延期5个月。 该开发商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在未取得竣备报告的情况下,11月29日给部分业主发交付 通知书,11月30号仓促交房。怀着对新家的期待,我们来到项目地点。发现项目完全是一个未完工的 大工地,楼盘里有很多正在施工的工人,我们的公区,包括室内都是处于未完工状态。试问这种情况能够交付吗?我们辛苦的血汁钱,被开发间挥霍挪用,完全不顾老百姓死活,完全置民生何题于不 顾。请政府领导严查开发商违规挪用购房款,延迟交房,违规强行交付的行为。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反映朗诗熙华天玺项目交付问题,项目已于2022年11月30日启动分批交房。开发企业表示,将派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具体交付时间。关于整改问题,公园城市局已联系开发企业,督促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开发企业表示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核实整改,请您耐心等待。
以上情况于2022年12月5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