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家情况如下:潘*英,女,2005年嫁人,其户口于2007年3月9号分开自己独立成户之后,其兄潘*章于2015年全资新建房屋重新确权于2020年9月11号办新房产证,新房屋潘*英未出资且不在东部新区潘家沟六组居住,潘*英和其女*颖不应该出现在其兄潘*章房产证上,现在成都市东部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说没有交接不能办理农村不动产登记,第三方确权公司目前没有权限更正也没有交接给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寻求领导帮助,房产证能尽快更正,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农房房产证登记办证审批表由您户代表人和潘*英户代表人共同签字捺印确认,由社、村、镇三级审核并通过,房产证信息不存在登记错误。如您需要变更房产证权属信息,需当事人提供宅基地放弃审批表,并向空港新城政务中心二楼产改办申请办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2月1日15时4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05日